近年来,在东莞企石镇博夏村,有三名年过半百的村民,以团伙形式,干起敲诈勒索的勾当。他们为一己私利,假借村委会名义,串联并怂恿不明真相的村民,先后共敲诈勒索金额达43万元。日前,东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微发布,企石公安就成功打掉这一敲诈勒索犯罪团伙的案件进行了通报。
■新快报记者 田晓霞 通讯员 管萱萱
受害人被敲诈勒索13万元
2018年4月,企石镇博夏村东江大道渡轮码头及东江龙江大桥底下(相邻地点)多次发生博夏村民拦车、拦路、围堵事件。企石公安分局在介入事件处置调查过程中,发现这不是一起普通的村民诉求事件,而是一起有组织、有策划、有目的的敲诈勒索案。
经调查,案件的聚焦点在博夏村渡轮码头及东江龙江大桥底下空地。2009年1月,受害人刘某强向企石镇博夏村委会承租了博夏村的东江建材厂。为保证建材厂的用料,刘某强还租用原博夏村渡轮码头,用于沙石等原材料的堆放。租期自200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017年6月,博夏村民黄某棠(男,51岁)、黄某添(男,52岁)、黄某福(男,70岁) 等人,串联怂恿部分博夏村民,并假借村委会的名义,以刘某强违反租赁合同、将渡轮码头的沙石转卖他人为由,要求刘某强赔偿200万元。之后,经双方私下多次交涉,达成一致,刘某强拿出13万元人民币给黄某棠等人。
2018年4月,黄某棠等人再次以同样的手段,招募村民,围堵渡轮码头,要求刘某强再次赔偿50万元。这次,双方私下交涉未果。后刘某强报案,企石公安分局迅速开展立案侦查工作。
某公司被敲诈勒索20万元
2018年3月,黄某棠等人以发现泥头车在博夏村东江龙江大桥下倾倒污泥为由,要求企石镇东江龙江大桥筹建办副主任黄某文赔偿,后黄某文为息事宁人,拿出10万元人民币给黄某棠等人。
2018年4月,东莞市金某污泥处置有限公司(黄江)多辆泥土车在博夏村东江大道东江龙江大桥下面倾倒污泥,被博夏村民及时发现后,黄某棠等人串联怂恿部分博夏村民拦车围堵,将泥土车拦截在龙江大桥下,并恐吓泥土车司机,以未经博夏村委会允许,私自在其辖区倾倒污泥为由,要求泥土车所属的上述公司赔偿20万元。
团伙成员均是村民联络员
2018年6月6日,企石公安分局根据搜集的证据,依法对黄某棠、黄某添等人刑事拘留。8月8日,黄某福也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经检察院批准,企石公安分局已依法对黄某棠、黄某添执行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发布会上,企石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负责人邓沛深透露,在本案中,该团伙共敲诈勒索43万元。“第一宗案件敲诈了13万,第二宗和第三宗分别为10万和20万。”邓沛深告诉记者,第一笔敲诈勒索的13万元,部分赃款以工资形式发放给三人招募去事发现场围堵的村民。“招募的村民以两班倒形式围堵,白天每人100元,晚上因为需要通宵,每人200元。”邓沛深说。
这三个人在博夏村都是什么身份呢?为什么能够煽动如此多的村民呢?据邓沛深介绍,这人都是村民联络员,平时在村民心里,他们说话都有一定的分量,有时还为村民办理统筹工作。“特别是黄某福,他已70岁了,但作为村民联络员,他的表现却很积极,在村里也有一定威信。”邓沛深说。
据了解,今年1月以来,企石公安分局根据上级部署,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紧紧围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的总体目标,以“标本兼治、打早打小、打防并举、依法严惩”的工作原则,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迅速向全镇黑恶势力形成压倒性态势,先后摸排出一批涉黑恶线索,侦办了一批涉恶案件,初步取得了扫黑除恶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