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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发节日补贴逾56万元 仲裁委主任被撤职
日期:[2018-09-21]  版次:[A12]   版名:[时政]   字体:【

广东省纪委、广州市纪委分别通报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新快报讯 记者吴晓娴 通讯员粤纪宣 穗纪宣报道 中秋、国庆将至,昨日,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了广东省查处的多起节假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同时,广州市纪委也将近期查处的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昨日,新快报记者从广州市纪委获悉,今年1-8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2起,处理18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9人。

广州市纪委强调, 中秋、国庆将至,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赠送领导干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违规打高尔夫球。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好节日期间明察暗访、督导检查、信访举报办理、舆情处置等工作。

典型案例1

公款旅游违规报销逾10万元

2013年6月6日至16日(6月10日至12日为端午节假期),时任广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善积与时任市司法局计财处处长王汉东等一行6人赴俄罗斯、瑞士、捷克参加公务考察活动,考察期间擅自变更考察路线,参观莫斯科红场、瑞士雪山、捷克布拉格大教堂等旅游景点。该公务考察超支费用10.54万元,其中2.14万元在因公出国考察费用中列支,8.4万元以考察费名义在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违规报销。

2016年8月,该问题被审计部门发现后,市司法局通过旅行社开具虚假证明等方式应付整改。2018年4月,广州市纪委给予吴善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汉东党内警告处分,其他4人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款被收缴。

典型案例2

“小金库”违规支出节日补贴逾56万

2013年元旦至2014年中秋节期间,时任惠州仲裁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董国路与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林锐、副调研员邓秉文、行政科科长高莹等人商议,违规决定以“节日补贴”“上下半年补贴”等名义给单位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56.02万元,资金从单位私设的“小金库”内支出,其中董国路等人领取2.78万-2.28万元不等。此外,董国路等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9月,惠州市纪委监察局给予董国路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分别给予邓秉文、高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林锐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相关违纪款被收缴。

典型案例3

总经理百余次违规公款宴请

费用超11万元

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广州粤瑞控股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何兆升两次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活动,费用共计4972元;12次违规以业务招待费名义公款报销个人吃喝费用共计7909元。同期,该公司原总经理凌胜平113次违规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活动,费用共计11.31万元,并以业务招待费名义在企业及其下属公司报销。调查发现,该公司的监管单位越秀区财政局(区国资局)副局长马伟荣先后11次违规接受用公款支付的宴请,费用共计1.55万元。2018年4月,凌胜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何兆升、马伟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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