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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家信托系消费金融公司开业
日期:[2019-07-30]  版次:[A15]   版名:[财眼]   字体:【

借助消费金融,信托业能否成功转型?

新快报讯 记者许莉芸报道 在当前消费结构升级,房地产等投资去杠杆条件下,信托业正积极寻找新方向。近日,中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下称“中信消金”)正式开业,这是中国银保监会批复成立的第24家消费金融公司,也是首家信托系消费金融公司。有业内人士认为,虽然信托系消费金融公司在结构设计和风险隔离上具有优势,但也面临着诸如资金成本、获客能力、缺乏场景、风险定价和技术支撑方面的不足和挑战。

据悉,中信消金由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中信信托、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三家股东共同出资,注册资本金为3亿元,三家持股比例分别为35.1%、34.9%、30%。

新快报记者发现,从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的股东情况来看,中信信托并非首家信托股东。早在2015年中邮消费金融成立之际,渤海信托曾出资1.1亿元成为中邮消费金融持股11%的第三大股东。不过此后渤海信托并未在消费金融信托加码。

此前,中信信托副总经理刘寅曾对媒体表示,中信信托多年前就已经在消费金融领域开始尝试,“未来,将依托中信消费金融深度介入消费金融领域”。不过,中信消金公关人士对新快报记者回应称,“我们不是信托系”,针对新快报记者股东背景决定了消金公司基因的问题,该人士并没有回答。

有业内人士表示,发展消费金融是当前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房地产等投资领域去产能和调结构条件下,信托行业寻找新的投资出路必要的应对措施。

然而,与银行系、电商系等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相比,信托系消费金融公司要想在市场中分一杯羹并不容易。中国社科院投融资研究中心主任、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投融资研究中心主任黄国平表示,在资金渠道和成本上,信托系与银行系相比处于劣势。

“消费金融本质是小额零售信贷,具有额度小、审批快、无抵押和期限灵活方便等特点,相对于房地产、政信等信托公司传统投资领域,业务特点具有显著差异。”有业内人士分析表示,在获客能力方面,与电商系消金公司相比,信托系要想获得流量和场景并不容易;在技术能力方面,相对于金融科技背景的消费金融公司而言仍有欠缺。

“当下,可行的解决办法是加快自主开发核心技术体系,同时加强与金融科技平台和公司合作,外包非核心和外围技术。”黄国平表示。

此次参股中信消费金融的金蝶国际,在财务系统、互联网技术等方面具有优势,能否在消费金融落地,还有待观察。针对场景和技术弱势的问题,截至发稿前,中信消金公关负责人并没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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