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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心六区临时泊位收费方案征求意见
日期:[2019-08-03]  版次:[A05]   版名:[民生]   字体:【
●方案一: 停车时长首小时收费较低,1-3小时适中,3小时以上收费较高。

●方案二: 停车时长首小时收费适中,1-3小时较高,3小时以上收费进一步提高,各阶梯之间增幅较为平缓。

共有两个方案,停车三小时以上收费单价较高

新快报讯 记者王彤报道 8月2日,广州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保护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广州市发改委起草了两个方案供选择。其中,停车三小时以上收费单价较高。

划分出三个收费区域

根据意见稿,市交通管理部门已于2018年9月27日发布了《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设置规划(2018年版)》,规划设置全天准停泊位路段158条、夜间准停路段(即只设置可停放车辆的路段区域,不设置具体泊位)68条,临停快走区域47个。

在收费区域划分方面,结合广州城市道路相关交通运行指标、道路路网分布以及城区重点商业繁华区域布局情况,对城市“中心区域”“重点区域”和“非重点区域”进行划分。城市中心区域: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和黄埔区六个行政区为城市中心区域,统称为“中心六区”。重点区域:中心六区的重点区域是指在医院、政务(办证)中心、资源交易中心、大型商场、批发市场以及重点经济商圈等车辆临时停放需求大且要求泊位使用周转快的场所周边半径200米范围内的城市道路路段。非重点区域:重点区域以外的城市道路路段。

设定计费周期为:工作日每日上午7:30:00(非工作日为10:00:00)至次日上午7:29:59(非工作日为次日上午9:59:59)。全天准停临时泊位在收费时段内收取使用费,夜间准停路段和临停快走区域不收取使用费。

两个方案都提高了泊位周转率

此次意见稿共提出两套收费方案,市发改委分析,对比两个方案,都具有两个方面优点:一是短时停车刚需占临时泊位停车绝大部分,短时停车收费标准低,让大部分泊位使用者受利,属于惠民停放措施;二是累进式阶梯收费标准,通过短时低标准、长时高标准的方式,促使车辆快停快走,泊位周转率得到提高。其中方案一在短时停车收费标准更低,长时停车收费标准偏高,在总体惠民基础上采取的累进式阶梯幅度更大,对促进车辆快停快走、提高泊位周转率的效果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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