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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只狗啃咬豪车40多分钟 狗主人被判赔11万余元
日期:[2020-10-11]  版次:[A04]   版名:[民生]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云法宣报道 广州一车主将自己的爱车停在家门口的车位上,可没想到被两只宠物狗咬了40分钟,造成车损14万余元,那么车辆维修责任该如何确定呢?10月9日,记者从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获悉,狗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损失,最终被判赔偿11万余元。

两狗咬车致车损十余万元

郭女士母女和大志夫妻均居住在白云区同泰路某小区内,大志夫妻饲养了两只宠物狗。2018年12月8日,郭女士母女的捷豹XC加长车停在家门口的车位,并加盖了车罩。当天晚上8:25—9:10期间,大志夫妻饲养的两只狗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对捷豹车疯狂啃咬加爪子挠抓,整整咬了40多分钟。

其间大志夫妻一直未出现,造成捷豹车底高度传感器线束咬断、方向机传感线束咬断、插头咬爆,左右前大灯和前杠、机盖、左右前叶有明显咬痕并有爪子刮花痕迹,尤其是前杠和左右前叶咬痕已见底色。

眼看爱车被咬得面目全非,郭女士母女心疼不已,找到狗狗的主人大志夫妻进行交涉。大志夫妻承诺到4S店定损后,损失多少钱便赔多少。

郭女士母女当场致电捷豹官方救助中心,由4S店派拯救车带走车辆。2018年12月13日,4S店出具了《车辆维修报告(索赔)》,载明此车报损修复价为145304元。

狗主人未直接赔偿却劝其骗保

大志夫妻知晓定损金额后,并没有直接赔偿,而是提出4个方案让郭女士母女选择:骗保、卖车辆,将车送到指定的两家4S店维修。

郭女士母女认为,大志夫妻指定的4S店均不是捷豹官方4S店,不可信,而对骗保的建议更是坚决拒绝。

2018年12月21日,大志出具了一份《车辆损坏赔偿协议》,拟赔偿损失金额79789元,从此二者两清,并要求开发票给第三方的一个公司。郭女士母女认为此协议不合理,双方不能协商一致,郭女士母女遂向白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大志夫妻赔偿修车费145898元。

因双方对车辆的维修费价格产生争议,经大志夫妻申请,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车辆的维修费进行评估鉴定。

2019年5月21日,该评估机构作出鉴定结论,认为车辆的受损修复价格为111210元。其中,包含修理项目5项,更换配件项目7项。经核对,评估结论书中不包含郭女士母女提交的配件更换项目中的“引擎盖”27220元,其他项目基本一致。

经审理,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大志夫妻对其共同饲养的狗只破坏车辆的事实没有异议,应当向郭女士母女赔偿因两狗破坏车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郭女士母女提交的维修清单与评估结论书中项目一致的部分金额虽有差异,但差别不大,且该部分损失已经实际支出,法院予以认可。更换“引擎盖”未经评估机构认可,且郭女士母女未提交证据证实上述项目所支付的费用属于此次事件所造成的必要损失,应当予以剔除,故大志夫妻实际应支付的维修费损失应为118084元(145304-27220元)。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大志夫妻共同赔偿郭女士母女1180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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