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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京举行
日期:[2020-10-14]  版次:[A02]   版名:[重点]   字体:【

据新华社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3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栗战书委员长主持。

常委会组成人员164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作的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三审稿增加激励措施鼓励专利权人自愿实行开放许可,明确相关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范围等。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丛斌作的生物安全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三审稿完善维护生物安全的原则和生物安全管理体制,明确建立生物安全审查制度,完善法律责任等。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光权作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三审稿加强监护人在保障未成年人安全等方面的监护职责,增加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勤俭节约的规定等。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可明作的出口管制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三审稿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对出口管制相关制度予以完善,明确了管制物项的范围等。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春耀作的国旗法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国徽法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两个草案对国旗、国徽及其图案的悬挂和使用进一步规范,对国旗图案标准版本的发布作出规定等。

宪法法律委认为上述法律草案已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辉作的长江保护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充实长江流域规划体系的规定,严格保护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源头,完善长江禁渔内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季幸作的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明确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细化安置工作等有关原则,增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措施的针对性等。

会议听取了周光权作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拟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刑法保护,加大对有关金融犯罪惩治力度,修改补充了冒名顶替等方面的犯罪规定。

会议听取了胡可明作的行政处罚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适当调整了行政处罚种类,对行政法规补充设定行政处罚作出相应规定,明确下放行政处罚权的条件和情形,完善了行政处罚程序等。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委员长会议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草案的议案。草案适当增加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数量,坚持党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对破坏选举行为应给予政务处分等作出规定。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作了说明。

为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委员长会议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的议案。草案完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保障个人在信息处理活动中的各项权利,强化处理者义务,明确监管职责等。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俊臣作了说明。

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的议案。草案加强对野生动物的分级分类管理和保护,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高虎城作了说明。

会议审议了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国防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中央军委委托,中央军委委员、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魏凤和作了说明。

会议审议了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海警法草案的议案。受中央军委委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司令员王宁作了说明。

受国务院委托,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作了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议案的说明,外交部副部长乐玉成作了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议案的说明、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议案的说明。

●出口管制法草案

明确出口管制物项范围 进一步强化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据新华社电 出口管制法草案三审稿1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三审稿进一步强化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属性与功能,并明确出口管制物项范围。

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明确出口管制物项包括物项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数据。

草案三审稿还提出,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适时发布有关行业出口管制指南,引导出口经营者建立健全出口管制内部合规制度,规范经营。

有的意见提出,出口国家禁止出口的管制物项,或者未经许可出口管制物项,除给予行政处罚外,构成犯罪的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此,草案三审稿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出口国家禁止出口的管制物项或者未经许可出口管制物项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草案三审稿还规定,任何国家或者地区滥用出口管制措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地区对等采取措施。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

拟将“自洗钱”、组织使用兴奋剂等明确为犯罪

据新华社电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1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对严重犯罪后“自洗钱”、有关兴奋剂违规行为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草案二审稿补充完善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情形,进一步严密刑事法网。修改洗钱罪,将实施一些严重犯罪后的“自洗钱”明确为犯罪,同时完善有关洗钱行为方式,增加地下钱庄通过“支付”结算方式洗钱等。草案还增加规定,加大对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处罚力度。

另外,草案二审稿明确规定,引诱、教唆、欺骗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或者明知运动员参加上述竞赛而向其提供兴奋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强迫运动员使用兴奋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此外,为加强对袭警行为的预防和惩治,草案二审稿对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行为增加规定单独的法定刑。针对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驾驶机动车撞击等严重暴力袭警行为,草案增加规定了更重的处罚。

草案二审稿还对“基因编辑”相关犯罪作出修改,出于科研目的将基因编辑的动物胚胎植入动物体内的实验活动,拟不再纳入犯罪情形。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

收集用户数据要事前告知取得同意

据新华社电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一些网络平台擅自收集用户数据等行为,让群众反映强烈。13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确立以“告知——同意”为核心的个人信息处理一系列规则,有望为破解这些问题提供法律依据。

草案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取得个人同意,并且个人有权撤回同意;重要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取得个人同意;不得以个人不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

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前,应当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将个人信息处理者的身份、联系方式,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保存期限,个人行使本法规定权利的方式和程序等事项向个人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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