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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3元管理费引发互殴 广州一老人咬伤对方耳朵被判刑
日期:[2020-11-21]  版次:[A08]   版名:[世相]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云法宣报道 11月20日,记者从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获悉,广州一老人因3元管理费与他人发生口角,继而互殴,将对方的耳朵咬至重伤二级,不仅需要向对方赔偿25万元还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今年4月30日9时许,老人曾某前往居住的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准备交管理费时,看到其中一项收费项目为3元路灯费,认为其门口的路灯是坏的,收取路灯费不合理,便与管理员刘某争论起来,继而互殴。其间,曾某拳击刘某嘴部,并将刘某的右耳咬伤。

经鉴定,刘某牙齿脱落3枚,符合在患有牙周炎基础上,在外力作用下导致牙齿脱落,适度降低损伤程度等级,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右耳廓缺损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80.64%,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同年5月25日,曾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我当时也是一时之气,没有考虑太多就与对方争论起来。”曾某说,他最后跟管理员互相打起来了,他一时激动没控制好,咬伤了对方的耳朵,非常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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