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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房限售年限 从2年延长至3年
日期:[2021-04-03]  版次:[A05]   版名:[民生]   字体:【

广州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今起执行

新快报讯 记者王彤 通讯员穗建报道 4月2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于4月3日起开始执行,其中通过享受人才政策购买的住房,限售年限将从2年延长到3年。

分三次集中出让广州住宅用地

方案提出,严格落实住宅用地分类调控要求,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分三次集中出让广州住宅用地,有序推进落实《广州市2021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今年计划供应住宅用地634公顷,占计划总量的25%,比前5年住宅用地年均供应量提高22%。

此外,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在部分区域采用“限房价,竞地价”出让,在竞买人土地竞拍时签署理性竞价承诺书,对非理性竞地价、房价的企业联合约谈警示,后续加强监管。同时,通过统筹增加地块内配建的租赁住房面积,加大租赁住房的供应力度。

加强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

方案提出,加强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定价过高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

方案还提出了加强精准施策和分类管控。其中,对通过享受人才政策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售年限从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满2年延长到满3年。执行时点延续以往做法,即4月2日24:00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4月2日24:00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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