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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开办院内特殊教育学校 做好残疾儿童成年后安置工作
日期:[2021-07-03]  版次:[A07]   版名:[时政]   字体:【

广东各职能部门答复儿童福利机构区域性集中供养有关建议——

新快报讯 记者陈慕媛报道 近日,广东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省妇联等部门对省政协委员吴占求《关于儿童福利机构区域性集中供养的提案》作出答复。答复函提出,将在儿童福利机构区域性集中养育推进实施过程中,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开办院内特殊教育幼儿园和学校,并做好残疾儿童成年后的安置工作。

机构集中供养是照护孤儿和残疾儿童的一种方式。《2021年一季度民政统计分省数据》显示,广东有54家儿童福利机构,在全国排名第二。吴占求建议优化资源配置,开办特殊教育幼儿园或特殊教育学校,做好残疾儿童成年后的安置工作。

关键词 兜底保障

明年孤儿养育标准升至1949元

兜底保障是答复函中的关键词语。省民政厅表示,将进一步做好孤残儿童兜底保障工作。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设备完善配套,整体推进养育、治疗、康复、特教、社工服务、安全工作等各项建设,开通孤残儿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加强其医疗救治保障。

以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试点为突破口,规范工作制度和程序,形成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以档案电子化为抓手,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推进各职能部门信息比对和信息共享。2022年将把全省孤儿养育标准提高到集中供养最低标准1949元/人·月,分散供养最低标准1313元/人·月;2023年提高到2017元/人·月和1359元/人·月。

2016-2020年,省财政厅投入困难群众救助资金377.49亿元(含中央补助资金111.44亿元),支持全省特别是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逐年提高困难群众(包括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关键词 特殊教育

支持建立省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省民政厅在答复函中提到,将加强孤残儿童等重点对象的特殊教育保障。落实广东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组织、指导全省儿童福利机构因地制宜开展特殊教育,加大投入、支持欠发达地区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设施设备建设。

省残联提出将推动非义务阶段教育发展,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建设普通高中或中职教育部,支持中等职业学校特教班建设。同时,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提高随班就读质量与效果,建设专业化特殊教育教师队伍。

2021年省财政厅计划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支持建立省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特殊教育精品课程、优秀教育资源、网络资源平台等特殊教育内涵提升项目建设。

关键词 就业保障

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制度

对于吴占求关注的残疾儿童成年后的安置问题,省残联表示,将配合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工作,重点解决好全省通办和跨省通办的问题,推动残疾人享受应有的优惠政策,并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制度。抓好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建设和管理,培育更多残疾人集中就业的生产企业和服务企业,并给予必要的政策和服务支持。推动社区“康园中心”网络开展辅助性就业,挖掘支持性就业项目。

省人社厅提出,将加强与残联组织的协同配合,完善残疾人就业政策措施,推动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促进用人单位吸纳残疾人就业,鼓励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省财政厅答复,将落实残疾人创业就业安置扶持政策。各级财政通过政策倾斜扶持、财政转移支付等,为残疾人就业安置的各项残疾人事业提供资金保障。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和《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者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此外,每年安排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等劳动者就业创业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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