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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交会期间 广州酒店严格限价
日期:[2021-10-02]  版次:[A03]   版名:[祖国颂·动态]   字体:【

广州多部门发通知,要求以去年9月初至今年8月底的最高价为准

新快报讯 记者王彤 通讯员穗发宣报道 10月1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商务局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第13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期间广州市酒店旅馆客房实行限价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在广州市发改委官网公布。通知指出,限价以去年9月初至今年8月底的最高价为准。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第13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期间广州市酒店旅馆客房实行限价措施的通告》(简称《通告》)要求,广州市所有酒店旅馆应严格执行限价措施,尽快确定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各类客房的最高交易价格,及时主动告知相关客房销售企业。在《通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广州市酒店旅馆客房最高交易价格自查报告表》,整理对应发票,以便相关部门查证。

2021年8月31日以后新开业的酒店旅馆应参照同等地段、同等档次酒店旅馆客房价格水平,提出本酒店旅馆各类客房的最高销售价格,填报《广州市新开业酒店旅馆客房最高限价申报表》,向区价格主管部门申报。

各客房销售企业在所有渠道、所有环节销售的酒店旅馆各类客房交易价格(线上、线下所有交易渠道出售的含税含服务费的最终售价),均不得高于该酒店旅馆同等房型、同等服务条件客房的最高限价。

供需双方已签订入住合同,合同交易价格高于同等房型、同等服务条件客房最高限价的,客房销售方应将限价有关政策及时告知消费者,并在10月5日前将合同交易价格调整至不高于最高限价,妥善做好多收价款退还等事宜。有关酒店旅馆客房限价措施实施政策及价格申报等问题,可通过“12345”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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