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范昊怡报道 新年伊始,金融监管部门就已对银行机构密集开出罚单,千万元级、百万元级大额罚单频现。日前,因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设置不合理存款考核要求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重庆分行合计被罚1850万元,共8位责任人受到处罚,罚款金额已超去年全年总额。
两家分行被罚1850万元
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因小微企业划型不准确、信贷业务不规范经营、跨境贷款业务和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虚增存贷款、信用卡业务不审慎、票据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违规开立保函等一系列问题,被合并处罚1680万元。
同时,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薛亮因虚增存贷款、信用卡业务不审慎,被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徐汇支行行长朱青、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陈致阳、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奉贤支行行长周进均因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警告、处罚款5万元。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赵慧晶因员工异常行为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历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授信审批部总经理、国际业务部总经理的马俊峰因违规收取融资安排费或跨境服务费、通过拆分规避授信审批,被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跨境金融部总经理胡嘉波因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开立保函,被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同一天,重庆金融监管局披露的一份罚单显示,浙商银行重庆分行被罚170万元,所涉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变相“存贷挂钩”增加企业融资成本,贷款“三查”不到位,绩效考核不符合监管要求、设置不合理存款考核要求,未将贴现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浙商银行重庆九龙坡支行行长陈洁因变相“存贷挂钩”增加企业融资成本被警告。
信贷违规成“重灾区”
这已经不是浙商银行首次在开年之际收到天价罚单。据不完全统计,浙商银行及其分支机构2024年累计收到来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罚单27张,合计罚没金额超过1500万元,信贷违规成为“重灾区”。2024年1月8日,浙商银行泰州分行和扬州分行就曾因项目贷款贷前调查、贷后管理不到位,虚增存款,票据业务贸易背景不真实等问题分别被罚款302.5万元和250万元。2024年12月30日,因违反审慎经营原则、违规吸储放贷等原因,浙商银行淮安分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安监管分局罚款200万元。
早在2023年12月29日,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还曾因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违规行为被罚没合计1734.50万元,时任该分行行长顾清良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值得注意的是,顾清良此前因收受款物折合人民币1242.34万元,涉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50万元。2023年2月6日,浙商银行原董事长沈仁康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浙江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新快报2025年1月10日曾报道)。
除了高管人员涉案外,浙商银行在近年来还经历了较大规模的人员调整,特别是在2023年和2024年,该行的董监高层人员变动频繁。其中,2024年其董事会有4位董事离任,新进5位董事。然而,在新聘管理层班子中,行长张荣森仅上任9天就宣布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