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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公告
日期:[2025-04-13]  版次:[A04]   版名:[法庭笔记]   字体:【

广州市从化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富辉煌(中国)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与保利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就《珠江国际城2020年销售代理服务合同》和《珠江国际城2021年销售代理合同》项下应收的代理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权本金、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及其全部从权利,一审案号为(2024)粤0117民初832号,二审案号为(2024)粤01民终15303号,以下简称“标的债权”]签署《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已就其对广州市从化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享有的标的债权依法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已取得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行使转让方作为债权人时享有的各项权利。贵方作为标的债权的债务人,请向受让方履行对标的债权应承担的清偿义务。受让方的联系方式如下: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东馆1楼,联系电话:13428882519/020-89899708,联系人:唐微。

特此公告。

合富辉煌(中国)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保利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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