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娃骑车致行人伤残,孩子家长被判赔偿逾10万元,事件引发热议——
近日,“青少年速降骑行热”这一话题引发网友关注。越来越多的青少年痴迷于玩自行车,但是他们既不去专业场地,也不佩戴安全护具,而是将小区、商业街区、街道作为骑行“舞台”。在狭窄且人流密集的地方,他们骑车横冲直撞,甚至突然“从天而降”,置自己与他人于险境。由于速度很快,很多路人甚至来不及反应就被撞倒在地,骑行者摔倒翻车更是“家常便饭”。
在公共场所玩速降自行车炫技,一旦发生事故,责任该怎么界定?如何引导青少年自行车运动?新快报记者就此咨询不同领域的多位专家,希望能够破局。
■新快报记者 毛毛雨 高京 通讯员 张健虹
现状
青少年玩速降
短视频推波助澜
对于一些“速降少年”的行为,网友直呼“害人害己”。那么,青少年玩速降就是为了寻求刺激吗?为此,新快报记者采访了广东省心理学会心理咨询与治疗专委会副主委于东辉。于东辉表示,从心理学视角看,青少年玩速降实质上是叛逆期的一种典型表现。
“处于叛逆期的青少年往往渴望引人关注,他们会刻意选择成年人不敢尝试或认为过于冒险的事情去做,通过挑战禁忌从而产生优越感。正是这种追求关注、渴望认同以及试图证明自我的心理驱动力,促使他们明知存在风险,依然选择进行一些危险性的活动。”于东辉说。
于东辉认为,泛滥的短视频会诱导此类危险行为的发生。他解释称,短视频将某些危险行为塑造成一种“酷”的形象时,未成年人很容易受到感染、学习和模仿。由此可见,短视频实际上起到了推波助澜、放大不良行为的作用。
新快报记者观察到,在一些短视频平台上,很多博主以自己的第一视角带观众体验山地车速降,从陡峭的山路或是层层楼梯向下俯冲,再配上高燃的背景音乐,看起来既刺激又惊险。这类视频在平台上热度非常高,动辄获得数十万的点赞,因此吸引了更多人去模仿。有一些博主会在视频中标注“专业动作,请勿模仿”,但有一些没有标注相关风险提示。
案例
10岁少年
将行人撞成十级伤残
日前,新快报记者了解到这样一则案例:10岁的小魏在路上独自骑行时,与行人彭某发生碰撞,致彭某受伤,最终鉴定为十级伤残。交警认定小魏负全责。而彭某因此住院63天,支出医疗费等8万余元。因协商赔偿未果,彭某将小魏及其父母诉至法院。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小魏的监护人小魏父母赔付原告彭某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及鉴定费共10万余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黄埔法院法官李小伟表示,相关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十二周岁。此处的“道路”,一般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及其他公众通行的场所。本案事故发生时小魏未满十二周岁,其驾驶自行车上路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存在过错。小魏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职责,小魏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应当承担的责任依法由其父母共同承担。
说法
危险骑行情节严重者或面临刑罚
“速降少年”如果发生事故,法律责任如何认定?
对此,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由表示,速降骑行属高风险的体育活动,骑行者自愿参加,应当合理预见到骑行中的风险。民法典对于在这类高风险体育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的归责原则比较特殊:当骑行者自己摔伤、撞伤或撞坏公共设施时,骑行者应当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当骑行者将其他骑行者撞伤,除非是受伤者故意相撞或存在重大过失,否则受伤者应自行承担责任,不得请求赔偿;当骑行者将路人撞伤时,那么路人有权要求骑行者承担责任。
浙江恒霁律师事务所律师卢琼则认为,对于已满16周岁的青少年,若其因危险炫技骑行导致第三人受伤,除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外,还可能面临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比如导致他人死亡,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卢琼补充道,若骑行者尚未成年,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时,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若监护人能证明其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责任。这表明,作为监护人的家长,要在日常生活履行监护职责,对孩子进行正确的安全教育提醒。
至于被撞方,在侵权责任纠纷中可以依法向骑行者或其监护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若被撞者本身存在过错,比如在骑行者速降时突然横穿、逆行等干扰骑行,可以视过错责任比例去适当减轻骑行者的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公共场所管理者拥有安全保障义务,若未尽到合理限度内的管理职责,比如合理巡查、未设置警示标识、未及时制止危险行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青少年常以多人形式进行骑行,参与者相互追逐竞速,炫技比拼。张由表示,如果有人组织开展速降骑行活动,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无论其组织活动是否收费,都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释疑
平台未尽审核义务
需承担责任
一些自媒体博主常在短视频平台上传播“野骑”教程,吸引青少年盲目模仿。那么,如果青少年在模仿后发生事故,平台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卢琼认为,这个问题的重点在于是否有危险引导。若自媒体分享的内容为“合规的专业骑行教学”,比如技巧、安全规范,也有明确标注“禁止在公共场所模仿”或者“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等提醒语,平台可能无需承担责任。
但是,若视频内容直接展示在人群密集场所的速降骑行,或者含有危险动作导向内容,没有任何安全提示,且平台未进行任何管控。因此导致青少年模仿受伤的,平台可能因未尽到审核管理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张由指出,平台作为网络提供者,如果放任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传播,将面临行政处罚。
建议
青少年应通过
正规途径学习骑行
结合“速降少年”的话题,新快报记者采访了广州市自行车教练员于洪。作为专业自行车运动员的指导者,于洪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骑车首要的一点就是佩戴护具,特别是头盔。我在视频平台上看到过一些青少年骑车,他们什么都不戴,这是非常危险的。再加上他们做一些所谓的‘炫技’动作,没有护具的保护就没有安全可言。如果不慎摔到头部,轻则脑震荡,重则发生更大的危险。”于洪说。
于洪认为,正常来说,不戴头盔,绝对不允许骑车。如果玩一些高难度动作,需要的护具就应更全面。于洪建议,青少年在选择自行车运动时,应找一些骑行俱乐部、骑行团或者相关培训机构,在安全可控的环境下,有教练员的指导,可以让骑行者更加科学地训练,避免受伤。
“骑行的姿势、技术、选择路线等,都需要专业教练员指导,教练员拥有预判风险的能力和安全意识,建议青少年通过正规途径去学习骑行。”于洪说。
于洪介绍,要成为专业自行车运动员需要经过一系列系统训练。选手首先通过基础训练,达到一定目标,再由教练员根据其整体素质、耐力、摄氧量等多重维度去评判,看选手是否适合成为专业运动员。爱好骑行的青少年不一定要成为专业选手,更多的是要在骑行中享受乐趣,强身健体。
从社会管理的角度,卢琼建议将极限运动纳入城市体育发展规划、开辟专业场地,配套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指导,引导相关产业健康发展。既能解决“野骑乱象”,也能顺应青少年运动需求,是一项不错的“疏堵结合”的城市治理方向。
同时,在结合安全教育、文化培育,社交互动的基础上打造城市的运动空间,从简单的“场地建设”升级为综合的城市生态,让相应的运动场地成为青少年释放活力的安全空间,成为城市包容创新的文化符号,也引导青少年们在符合安全规范的环境中培养运动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