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林广豪报道 8月11日,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下称“增值税法”)顺利实施,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条例主要对增值税法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对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事项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增强税制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形成配套衔接的增值税制度体系。
增值税法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通过,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2024年增值税收入约6.57万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38%。增值税覆盖国民经济所有行业和全链条,涉及面广、影响大,关系广大纳税人切身利益。
条例明确应税交易中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定义范围,同时列举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的情形,包括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外现场消费的服务除外;境外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服务、无形资产与境内的货物、不动产、自然资源直接相关;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税率方面,条例划定适用零税率的出口货物和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范围,具体为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等。
条例还坚持税收法定原则,体现了高质量发展理念。在税收优惠方面,条例对增值税法第四章中支持农业、教育、医疗、养老等税收优惠政策的标准进行了细化,并且规定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标准、条件和税收征管措施等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
此外,条例还对纳税人违法违规享受增值税优惠的情形作出规定。纳税人未单独核算增值税优惠项目销售额、进项税额,或者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各种手段违法违规享受增值税优惠的,不得享受该项税收优惠,已享受增值税优惠的,由税务机关追回不得享受优惠期间相应的税款;构成逃税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小强表示,以增值税法为纲领,以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为重要配套法规,辅以增值税法实施的具体办法、操作办法等规章,这是国际上很多国家采用的增值税(有些国家称为商品与服务税)立法模式。比如,英国、澳大利亚、瑞士等国家的增值税立法均有增值税法与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在杨小强看来,征求意见稿坚持税收法定原则,体现了高质量发展理念。“如对增值税法第四章中支持农业、教育、医疗、养老等税收优惠政策的标准进行了细化,并规定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标准、条件和税收征管措施等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利于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