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决通过国家公园法、法治宣传教育法等 决定任命陈瑞峰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据新华社电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12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原子能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国家公园法、新修订的仲裁法、法治宣传教育法、关于修改食品安全法的决定;决定免去潘岳的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陈瑞峰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签署第51、52、53、54、55、56、57号主席令。赵乐际委员长主持闭幕会。
常委会组成人员159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尔维亚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尔维亚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经表决,免去胡晓犁、欧阳昌琼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任命邓蓉玲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张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雷建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