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安财险发布关于资本补充债无法兑付的公告,成为保险业首例债券违约,事件引发市场对同类金融机构债券的关注。分析指出,金融市场长期存在的“刚性兑付”预期进一步被打破,投资者需重新评估金融机构,尤其是保险机构发行的资本工具的风险收益特征。
■新快报记者 林广豪
偿付能力无法满足偿付条件
公告显示,天安财险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15天安财险”总额为53亿元人民币,应于2025年9月30日到期兑付。据债券发行公告,天安财险只有在确保偿还本息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且有能力清偿其他负债的本金和利息的前提下才能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截至今年9月30日,公司不能满足上述条件,因此无法就前述债券还本付息。天安财险已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开展积极沟通,全力配合债券持有人的相关诉求。
发行资本补充债是险企优化偿付能力的常见手段。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作为发行机构,资本补充债的票面利率、信用评级较有优势。在此背景下,此次保险债券违约成为行业首例,引发关注。
“15天安财险”发行于2015年9月,前5年的票面利率为5.97%,若公司不行使赎回权,后5年票面利率升至6.97%。2020年7月,天安财险等六家“明天系”金融机构被原银保监会接管。同年9月,天安财险对“15天安财险”不行使赎回权,且自2020年以来“15天安财险”的利息便采取“计息挂账”方式处理。2024年,新成立的申能财险受让天安财险的保险业务。2025年6月,天安财险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吊销业务许可证。
浙商证券固收团队指出,此次天安财险债券违约是“明天系”长期激进经营、公司治理失效、资产质量恶化所累积问题的直接体现,是2020年“明天系”被接管处置的后续演变,整体不太超市场预期。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有关规定,资本补充债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保单责任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保险公司股权资本的保险公司债务。也就是说,此次违约不影响天安财险的保单。
“15天安人寿”或面临类似情况
事实上,金融债券违约并非首例。2020年,因被认定已经发生“无法生存触发事件”,包商银行对已发行的65亿元二级资本债券本金实施全额减记,未支付的5.86亿元累计应付利息不再支付。
联合资信的报告显示,截至3月末,今年人身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及永续债规模合计为496亿元。
“明天系”旗下机构即将到期的债券成为焦点。据了解,天安人寿2015年发行的20亿元资本补充债“15天安人寿”在2020年不赎回,将于今年12月到期。该公司同样历经被接管、被吊销业务许可证,中汇人寿受让其保险业务。
浙商证券固收团队表示,天安财险此次违约表明“行政接管+清产核资”模式在金融次级债领域同样面临着资本补充工具减记的“最终结局”,“15天安人寿”或也将有类似情况。
记者注意到,近年有多个保险公司选择不赎回资本补充债,发行人包括珠江人寿、百年人寿、幸福人寿等。国信证券分析师表示,此类情况的发行主体一般是经营状况不佳导致的偿付能力下滑的保险公司、被监管接管的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