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总部设在中国香港的国际调解院20日举行开业仪式,《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缔约国、签署国代表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界人士近200人出席仪式。
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华春莹致辞表示,短短5个月内,国际调解院实现了公约签署、生效和开业运营,速度之快在国际组织建设史上十分罕见,充分表明国际调解院顺应时代潮流,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
她指出,国际调解院理念与全球治理倡议高度契合,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注入法治正能量,也将助力香港打造“调解之都”。她欢迎更多国家积极加入,充分利用国际调解院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作出新贡献。
国际调解院秘书长郑若骅致辞指出,国际调解院珍视并践行多边主义,致力于成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领域的全球公共产品和重要支柱。国际调解院旨在为国家间争议、国际投资争议以及国际商事争议提供调解服务。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致辞表示,很荣幸香港能成为国际调解院总部的所在地。香港享有“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的优势,同时秉持着悠久的法治传统。香港将进一步发挥“超级联系人”与“超级增值人”角色,支持国际调解院和争端解决事业发展。
尼加拉瓜、委内瑞拉、刚果(布)、基里巴斯、巴基斯坦、肯尼亚、多米尼克等缔约国代表致辞指出,国际调解院的成立践行了《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将填补国际调解领域机制的空白,是为完善全球治理提供的重要法治公共产品。他们高度评价国际调解院的重要意义,期待以此为平台,推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为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贡献力量。
《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签署仪式于2025年5月30日举行,公约于2025年8月29日正式生效。截至目前,签署国总数达37个。已有中国、尼加拉瓜、委内瑞拉、刚果(布)、基里巴斯、巴基斯坦、肯尼亚、多米尼克8个国家批准公约。
国际调解院总部大楼前身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历史建筑旧湾仔警署。总部配备了先进的会议室与讨论室,用于开展调解工作与能力建设。
国际调解院调解什么?
国际调解院具体都调解什么?简单来说,就是根据当事方自愿,调解国家间、国家与他国投资者间以及国际商事争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卢杰锋表示,调解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第一种是国家间的争端,比如涉及领土、安全、环境保护、人道主义等公共国际法领域的争端。第二种是国家与外国投资者之间的争议。第三种是传统的私人主体之间的国际商事争议。第四种是新兴领域出现的争端,比如涉及区块链、人工智能或者数字贸易等领域出现的争议。
与诉讼和仲裁相比较,调解的非对抗性,注重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而非简单地以合同、条约或者法律为依据来确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更适合追求长远的利益。
另外,调解的成本低,而且效率高,调解程序并不是那么正式,在法律适用、程序规则等方面更加灵活,能够根据具体的情况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需求进行调整,提供更符合实际情况的解决方案。
最后,出于执行方面的保障,国际调解院设立了调解结果登记备案制度。经备案的协议可在缔约国直接地进行执行,兼顾了调解的自愿性和结果的时效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传统争端解决机制当中执行难的问题。(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