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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试点科技成果转化“补改投”
日期:[2026-01-16]  版次:[A07]   版名:[时政]   字体:【

政府从“给补助”转变为“合伙人”

新快报讯 记者黄闻禹报道 1月15日,“广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补改投’试点工作办法”新闻发布会举行。

新快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1月7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补改投”试点工作办法(试行)》(下称“《工作办法》”),通过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引导多元社会资本协同跟进,促进更多优质科技成果在穗转化落地。广州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市委科技办专职副主任孙翔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工作办法》针对科技成果转化中最艰难、风险最高的“最初一公里”,弥补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着力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的“广州模式”。

两大模式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传统的财政拨款方式,往往存在效益不高、资金监管难等问题。“补改投”是一种创新型财政支持模式,财政资金以投资形式注入投资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导向作用,构建良性循环,实现财政资金的保值增值和产业扶持的目标。

发布会上,孙翔介绍《工作办法》建立了两种新模式。一是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先投后股”模式。该模式主要针对由高校、科研机构、概念验证中心、科技服务机构等孵化、培育或引进,且尚未获得股权融资的早期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先投”是指前期财政资金联合成果转化合作机构按照1∶1出资,以科技计划项目形式投入,支持初创企业开展技术验证与产品开发;“后股”是指当项目达到约定条件后,双方将前期投入的资金转化为企业股权。政府从“给补助”转变为“合伙人”,与成果转化合作机构共同对被投企业进行赋能,陪伴创业团队成长。

二是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补改投”模式。据悉,2025年广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已落下帷幕,由知名投资机构的专业投资人组成的评委从1196个参赛项目中,评选出210家获得一、二、三等奖的科技中小企业,其中未获得过股权融资的企业有186家,占比89%。本次大赛“补改投”改革,市科技局将原大赛获奖补贴中的1亿元,转变为股权投资,对于有融资需求且符合条件的获奖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后,进行200万元的股权投资,带动初创企业跨越首次融资瓶颈。

不以资金损益作为责任认定依据

围绕这两种模式,《工作办法》明确了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受托管理机构、成果转化合作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及项目承担企业等各方职责,建立了从项目遴选、立项、出资、转股到投后管理、股权退出的全链条管理流程,配套建立“免责与容亏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使用,实现财政资金投入可积累、能循环。

值得一提的是,《工作办法》鼓励坚持“宽容失败”的原则,不以“补改投”资金损益作为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考核依据或责任认定依据。具体来看,财政资金遵循投资运作规律,容忍正常投资风险,不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允许单个项目出现100%亏损。

“《工作办法》的出台,是广州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一次重要探索。”孙翔表示,未来三年政策实施期,广州市科技局将每年在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不低于15%比例的资金开展“补改投”相关工作,吸引更多优质创新资源和资本汇聚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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