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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陷影视纠纷 当代东方收深交所关注函
日期:[2018-10-10]  版次:[A16]   版名:[财眼]   字体:【

10月9日晚间,当代东方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要求公司对近日有关媒体报道内容中涉及其全资子公司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将威公司”)投资电视剧《赵氏孤儿案》的合同纠纷事项、投资电视剧《大军师司马懿》的收益权转让事项进行说明。

■新快报记者 许轩语

发行委托协议惹纠纷

关注函称,近日,有媒体发布了《吴秀波主演电视剧背后的离奇仲裁案:当代东方VS中视传媒》《吴秀波公司法人涉嫌私刻公章〈大军师司马懿〉收益悬疑波及多家上市公司》等新闻报道,涉及你公司全资子公司盟将威公司投资电视剧《赵氏孤儿案》的合同纠纷事项、投资电视剧《大军师司马懿》的收益权转让事项。

在《赵氏孤儿案》事项中,2012年6月,中视传媒曾与盟将威公司签订《发行委托协议》,委托后者对电视剧《赵氏孤儿案》进行发行。按照协议,在中视传媒如约交付授权作品后,盟将威公司对于授权作品的发行收益保证每集不少于280万元保底收益。

实际上,280万元的保底收益不算高,但问题就出在协议项下的合同义务上。按照约定,盟将威公司在对外签约后需将合约收入以中视传媒85%、盟将威公司15%比例分配。但盟将威公司未依照约定向对方支付相应款项。

对此,2018年8月24日,中视传媒对盟将威公司提起仲裁,要求其赔偿中视传媒保底收益损失985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费、律师费和仲裁费。

深交所要求当代东方说明,盟将威公司与中视传媒纠纷事项是否属实;公司2018年半年报财务报表附注“应付账款”中应付中视传媒842万元款项是否与上述纠纷事项有关等问题。

“虚假协议”引发争议

有媒体报道称,《大军师司马懿》因近10亿元的收益分配问题,致使由吴秀波全资控股的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不二文化”)陷入是否拥有《大军师司马懿》95%的投资份额和收益权的法律纠纷。

关注函称,《大军师司马懿》最初由“江苏投资方”、盟将威公司联合投资,双方各占50%投资份额,随后,盟将威公司将其所有的投资份额转让予不二文化,项目上的收益权亦相应转移给不二文化。据媒体测算,根据有关协议,盟将威公司转让的收入金额近3.4亿元。此外,盟将威公司仅享有江苏卫视播放该剧的发行收入,不再享有网络的发行收入,而该部剧的发行收入高达近10亿元,主要收入来自网络发行款。

经过补充协议权利受让,不二文化成为最大投资方及发行方,并持有95%投资份额。不过,争议出在“虚假协议”上,数份双方互不承认的协议被摆上台面。

深交所要求当代东方说明,盟将威公司与不二文化签署有关协议并将《大军师司马懿》项目投资份额、收益权转让的情况是否属实;并说明公司因投资《大军师司马懿》历年确认收入的情况等相关内容。

目前,当代东方正处于“易主”插曲中。7月24日,当代东方发布筹划控制权变更公告,控股股东王春芳欲把不超过29.99%股份转让给山东高速使其成为新控股股东。截至10月9日收盘,当代东方跌1.4%,报收6.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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