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快报讯 记者黄闻禹报道 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的通告》(下称《通告》)正式印发,有效期5年。
1984年,广州首创“门前三包”制度。随着城市经济形态和治理内涵持续深化拓展,“门前三包”也需要提质增效。此次修订的《通告》优化了“门前三包”责任内容,在保留“三净、三好、三不”原有框架的基础上,将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纳入“包秩序良好”范畴,并明确要求不得乱停放。
此次修订还细化了责任主体认定,明确实行物业管理居住区、机团单位、临街店铺、各类经营场所、公共场所、交通设施、岸线水域、施工工地等责任区的责任人确定标准,并对未尽情形做了兜底规定。
《通告》出台了创新精细治理措施,新增三项措施。一是强化正向激励,鼓励探索积分兑换、礼品发放、政务服务便利等激励措施,对自觉履行责任或积极参与监督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二是规范外摆举措,各区可结合重大活动、重大节日等,在具备条件的商圈和路段,选取商业用地红线内、步行街范围等不影响交通通行和居民正常生活的区域,探索规范开展商业经营外摆活动。三是强化科技赋能,各部门加强信息协同共享,推进“一店一码一档”智能系统建设。
●“门前三包”谁来包?
“门前三包”责任人指对“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依法负有作业、维护责任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区是指单位或个人所有、使用或者管理的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及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区域。
●“门前三包”包什么?
(一)包环境干净
地面干净:无垃圾,无污渍,无积水;
立面干净:无垢渍,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乱刻画;
门面干净:橱窗、窗台及门楣无污垢杂物。
(二)包容貌整洁
招牌完好:无破损、脏污、缺字或断亮;
物品摆好:不擅自占用公共空间摆放物品;
设施护好:不损坏、占用或移动公共设施。
(三)包秩序良好
不乱搭建:不擅自搭建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不乱停放:有序规范停放非机动车;
不乱拉挂:不乱拉挂条幅、吊挂杂物、晾晒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