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互联网诊疗或将放宽首诊
日期:[2021-04-06]  版次:[A14]   版名:[新健康]   字体:【

新快报讯 记者梁瑜报道 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司司长毛群安日前向媒体介绍,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在对互联网首诊服务进行研究,以进一步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在满足群众就医需求方面的积极作用。

在此之前的2020年4月14日,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助推中小微企业转型。其中首次提到将首诊纳入互联网医疗、医保。文件指出: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载体,在卫生健康领域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和预约分诊制。其中,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主要有:河北省(雄安新区)、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六个省市。这六个省市将有机会率先试点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

但是在过去,互联网医疗曾严禁首诊。2018年9月,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意思是,如果是一个初诊的病人,查询不到任何病例资料的话,那么就只能建议他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建立了电子就诊记录以后,下一次如果是属于诊断明确的同样疾病在线复诊,那么医生可以给他提供相应的在线服务。

行业相关人士认为,由于新冠肺炎疫情,让政府部门释放了对互联网医疗更多的支持,包括放宽互联网医疗“首诊”。长远来看,互联网首诊的最大好处是解决医疗资源与实际需求间的错配,将一线大城市的优质医疗资源覆盖到基层、偏远地区。但是,互联网首诊之所以引发争议,主要是首诊风险过大,而医生会成为风险责任的主要承担者,会有较多顾虑。

广州一位皮肤科医生也对记者表示,就皮肤病来说,大部分皮肤病可以通过网络完成诊断需求,但有的皮肤病较为复杂,需要辅助检查,首诊就不宜通过互联网进行,还是会建议病人到线下首诊。

另外,怎么才算首诊、怎样归为复诊、不同医生看的算不算复诊、同一次患病不同医院看又算不算复诊,以及互联网医疗首诊能否医保支付等问题,还需要更多研究和细化。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