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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办理纳税入学等业务时 无需提交房产登记信息
日期:[2018-09-13]  版次:[A12]   版名:[时政]   字体:【

广州出台20项不动产登记便民措施

新快报讯 记者黄闻禹 通讯员穗府信报道 昨天下午,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规定,在办理纳税、入学、公积金贷款等业务时,市民不再需要提交个人名下房产套数及登记信息等证明材料,可以随时在网上自助查询房屋基本状况登记信息。

据了解,此次由市国土规划委制定和印发的《实施意见》,是一项推进不动产登记简政便民工作,不动产登记“破茧”行动部署实施后,不动产登记将会实现质的飞跃。《实施意见》明确了改革目标、原则、任务及部门分工,提出20项便民措施。

具体来说,在信息共享方面,完善系统平台建设,建立民政、公安、消防、司法行政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群众在办理纳税、入学、公积金贷款等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交个人名下房产套数及登记信息等证明材料,也可随时在网上自助查询房屋基本状况登记信息。

在办理环节方面,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间。通过系统改造,实现网签智能识别,简化登记时的限购审查,一般登记业务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部分登记业务零跑动。

在申请材料方面,按照现行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规章,全面精简登记资料,加快历史数据清理,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对没有依据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也不再作为不动产登记的前置条件。

在提升服务效能方面,部分不动产登记业务试行“网上申办”模式,实现群众办证“零跑动”;扩大延伸服务范围,在街镇、市区公积金中心等设置服务点,直接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加强人员技能培训,完善窗口服务标准体系,推广“微笑+便民”服务,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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